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3-03-19 豫国税函〔2003〕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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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管理,自2002年4月1日起,
资源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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