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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3-03-24 皖国税函[2003]168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皖国税函[2010]7号规定,停止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