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鄂国税函[2002]87号 2002-3-5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附件3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 ( 国税函[2002]16号
,现就有关规定通知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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