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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5-06-23 皖国税发[2005]8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