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项目大配套费计征契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项目大配套费计征契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皖地税函[2012]306号 2012.7.21
USHUI.NET®提示: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
契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合地税〔2012〕24号)收悉。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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