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销售税收监管的紧急通知
2008年12月12日 财税[2008]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日,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实施前的特殊时期,为了防止成品油生产企业非正常销售成品油导致税款流失,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督促相关成品油生产企业服从改革大局,自觉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工作,主动依法纳税,禁止出现为规避税收只开具发票而无实际货物交付和突击销售成品油等非正常销售成品油行为。
二、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