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10-18 大国税发〔1998〕17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1998〕62号
)的有关规定,铁路
运输多种经营企业免征
企业所得税期限到1997年12月31日已满,从1998年1月1日起恢复征税,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铁路
运输多种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多经企业),按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恢复缴纳
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