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省司企业弥补亏损、财产损失、坏帐损失、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省司企业弥补亏损、财产损失、坏帐损失、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11-22 冀地税发〔1999〕12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 冀地税发〔2007〕5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在省制定的《
纳税人弥补亏损管理办法
》 (
冀地税二发〔1994〕19号
)、《
纳税人财产损失审批管理办法
》 (
冀地税发〔1996〕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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