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几个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5-09-18 冀地税函〔1995〕15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根据调查了解,各地地税机关在一些地方税政策理解上和执行当中存有不尽一致的地方。为了统一税政,便于征管,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主要用于营业运输的柴油机动三轮车,均应缴纳车船使用税,年税额定为每辆40元。
二、经过清产核资的企业房产,凡属于县以上房产评估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