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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寿险业务营销人员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寿险业务营销人员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浙地税二[1997]196号 1997-06-26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浙地税二[1998]105号规定,停止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地税发[2007]69号规定,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