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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8-08-19 冀国税发〔2008〕15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减轻纳税人负担,规范网上申报纳税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使用的申报纳税系统由国税机关免费提供。条件成熟时,纳税人可到河北国税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二、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纳税系统后,自愿选择是否接受技术服务。有能力正确使用的,技术服务公司可不提供技术服务,并不得收取服务费;没有能力正确使用的,可与技术服务公司协商,达成协议后,由技术服务公司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一般纳税人每户160元/年,小规模纳税人每户80元/年。本收费标准自2008年1月1日执行。2008年度技术服务公司超过本通知规定标准多收的服务费用,由技术服务公司退还给纳税人或在以后年度收取服务费中抵减。
  三、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纳税系统需要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