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控制电脑版专用发票领购次数和领购数量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1-04-16 大国税函〔2001〕2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大国税发〔2007〕15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为了加强对纳入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的税收管理,保证“金税工程”在我市正常运行,现将纳税人领购电脑版专用发票的领购次数和领购数量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2000年1月1日以后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一律取消使用百万元电脑版专用发票的授权,如确因业务需要使用百万元电脑版专用发票的,必须报主管局长批准。此项工作要求在4月20日前完成。
二、对2000年1月1日以后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每月供应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