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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天津市建筑企业在外省(市)设立项目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退(抵)问题的公告(2015)【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天津市建筑企业在外省(市)设立项目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退(抵)问题的公告(2015)【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相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