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4-10-12 冀国税函〔2004〕4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不含唐山)国家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综合服务系统,便于各市实际操作,现将网上申报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由于国庆长假,征期顺延,10月份征期设置为:增值税、消费税顺延至18日,储蓄利息所得税顺延至14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顺延至22日。10月征期扣款时间为:增值税、消费税扣款时间为11日、14日、18日下午16:00,储蓄利息所得税为11日、14日下午16:00,内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