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06-05 冀国税发〔1998〕9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国税发〔1998〕53号
)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设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名称为××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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