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鼓励饭店改造提升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18〕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31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莆政综〔2020〕10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鼓励饭店改造提升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莆田市鼓励饭店改造提升以奖代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我市高端会议接待水平,推动莆田旅游业迈上新台阶,结合我市饭店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一)在2018年3月30日前上报改造提升方案(含新装修的),经市旅发委审核认定,并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改造提升,通过有关部门机构验收合格的饭店。奖补项目限于饭店出资建设用于扩大规模、完善功能、更新设施设备,重点补助后厨、客房、前厅、餐厅等四个项目,超出以上范围的改造提升项目不列入奖补范围。
(二)在2018年3月30日后申报星级评定,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评定的四星级、五星级饭店。
(三)在2018年3月30日-2018年9月30日期间引进国际知名饭店品牌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饭店。
二、奖补标准
(一)饭店改造提升项目原则上由业主单位自行投资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对饭店实行以奖代补。奖补标准按照这次新增投资额的30%予以核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鼓励高端会议接待饭店申报星级评定,对2018年3月30日后申报星级评定,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评定的饭店,五星级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四星级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饭店改造提升项目和星级评定奖励两项奖补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三)鼓励引进国际知名品牌饭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对新引进美国Hotel杂志最新评选排名前30的国际知名品牌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