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全文废止】
京地税个[2007]5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7-02-13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
国税函〔2007〕118号
)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六 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7〕11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为鼓励教授讲授大学本专科基础课程,提高教学质量,2006年教育部组织开展了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以表彰能够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本专科基础课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人数为100人,每人奖金2万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教育等方面的奖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予征收
个人所得税。
附件: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名单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名单
姓名 学校
姜伯驹 北京大学
蒋绍愚 北京大学
许崇任 北京大学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
傅水根 清华大学
郝吉明 清华大学
王玉凤 北京交通大学
张晓林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王 越 北京理工大学
杨祖荣 北京化工大学
纪越峰 北京邮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