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大学生众创空间入驻评审办法(暂行)》的通知
龙科综〔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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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大学生
众创空间入驻评审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月29日
龙岩市大学生众创空间入驻评审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龙岩市大学生
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大学生众创)健康持续发展,根据《
龙岩市大学生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特制定《龙岩市大学生
众创空间入驻评审办法(暂行)》。
第二条 入驻评审从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行业及市场、团队等几个方面,对申请入驻大学生众创的团队或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由1位创业投资专家、1位企业家、1位技术或管理专家组成。运营机构根据团队或企业的领域,确定熟悉相关业务的专家。
第四条 大学生众创运营机构负责对申请入驻的团队或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公布评审结果。
第三章 申请资格及程序
第五条 大学生众创运营机构常年受理团队或企业的入驻申请。通过入驻评审的团队或企业与运营机构签订入驻协议。
第六条 提交入驻申请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申请入驻者必须有明确的创新创业项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
(二)申请入驻的创新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