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快现代特色渔业发展的意见【全文废止】
黔府办函〔2015〕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农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快现代特色渔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快现代特色渔业发展的意见
省农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我省现代特色渔业发展,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发展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围绕保水、保生态、保渔民增收核心任务,坚持以规范水产养殖为主线,调整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提高渔业基础设施装备水平,创新渔业经营机制,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以鱼净水,形成生产生态并重、增收增效并举的现代特色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原则。
坚持依法治渔。依法加强渔业规范化建设,做好养殖水域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坚持生态优先。注重水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水环境与渔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严控养殖密度,强化增殖渔业发展。
坚持安全生产。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宜渔水环境安全。
坚持和谐发展。扶持渔民转产转业,拓宽渔民收入渠道,落实强渔惠渔政策,着力构建和谐渔区。
(三)目标任务。2015年,全面完成县级养殖水域发展规划,大水面网箱养殖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渔民人均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3%;到2016年,全省养殖水域规划全面完成,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有所改善,渔民人均收入达到115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5%;到2020年,全省水产养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渔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更加优化,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渔民人均纯收入超过2万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养殖水域发展规划。各地要研究确定适于发展养殖业的水域,抓紧做好养殖水域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所辖水域养殖规划,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级政府批准并公告。
(二)全力落实依法治渔。依法加强渔业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无证养殖或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妨碍航运、行洪等情节严重的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惩。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跨界水域进行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养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