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
茂府办〔2016〕3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告》 ( 2017年12月19日)规定,截至2016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减轻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逐步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