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一)》(财政部令83号)规定,所转法规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的通知》 ( 财税[2004]132号 )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做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的通知 【全文废止】
财税[2004]1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6年8月18日《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一)》 ( 财政部令第8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帮助伤残人员康复或者恢复残疾肢体功能,保证伤残人员人身安全、劳动就业以及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保障和提高伤残人员的权益,经请示国务院同意,现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