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莆田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经费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莆田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经费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莆人社〔2014〕13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1年9月26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劳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借智登高”聚集高端人才计划(2013–2017年)》、《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4]6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市级财政将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职业技能竞赛补助经费(以下简称竞赛补助经费)用于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管理、使用好竞赛补助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补助经费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统筹安排,综合预算。在保证竞赛补助经费性质和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所有经费纳入预算,根据当年技能竞赛统筹安排,提高竞赛补助经费使用效益。    

(二)竞赛补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赛。对每年重点的竞赛项目在经费上予以支持倾斜。 

二、竞赛组织者的经费补助标准 

(一)市财政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一类、二类竞赛补助经费,原则上按年度支出计划予以实施。 

(二)由市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参加的全国和省级一类、二类竞赛,举办地在我市辖区的,可根据竞赛类别、竞赛工种和竞赛规模补助给有关单位适当的竞赛经费。经费补助标准:1、竞赛工种对应国家职业工种分类目录A类、B类、C类,分别按实际参赛选手人均不超过1500元、1000元、800元标准给予补助。2、举办全国一类竞赛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举办全国二类竞赛或省级一类竞赛补助总额不超过15万元;举办省级二类竞赛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举办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经费补助标准:1、竞赛工种对应国家职业工种分类目录A类、B类、C类,分别按实际参赛选手人均不超过1500元、1000元、800元标准给予补助。2、市级一类竞赛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市级二类竞赛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三、竞赛获奖者的奖励标准 

(一)个人奖 

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全国一类竞赛荣获第一名的选手奖励10000元;第二名奖励8000元;第三至五名奖励5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3000元。参加全国二类竞赛荣获第一名的选手奖励6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至五名奖励2000元。 

2、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全省一类竞赛荣获第一名的选手奖励6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2000元。参加全省二类竞赛荣获第一名的选手奖励3000元。 

3.市级竞赛奖励标准可根据竞赛规模、类别和竞赛经费筹集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研究制定并实施。 

(二)团体奖 

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全国一类竞赛荣获团体第一名的代表队奖励10000元;第二名奖励8000元;第三名奖励5000元。参加全国二类竞赛荣获团体第一名的代表队奖励6000元 

2、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全省一类竞赛荣获团体第一名的代表队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参加全省二类竞赛荣获团体第一名的代表队奖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