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府发〔2019〕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毕府发〔2020〕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毕节市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毕节市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巩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成果,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贵州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省有关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我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我市电力市场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力体制改革对我市工业经济的贡献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原则。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激发企业内在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逐步放开配售电业务,进一步引入竞争,鼓励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配售电市场。
(二)坚持资本多元化原则。鼓励引导更多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各大发电企业、各类大型用户、电网企业等)参与到全市的电力体制改革中来,构建电力主体多元化格局。
(三)坚持安全高效原则。配售电侧改革应满足供电安全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先安排单位能耗、环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产业政策的用户参与交易。
(四)鼓励改革创新原则。整合互联网、分布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新兴技术,研究优化煤电、可再生能源等电源组合向用户供电。促进电力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互动及发用电结合,提高用户的参与度,向用户提供智能综合能源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到2020年,全市发电、用电量大幅提升,企业生产活力进一步增强,配售电业务取得阶段性发展成果,清洁能源占比进一步扩大,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更加主动、更加灵活,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初见成效,发电企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扩大,企业用电成本进一步降低。我市电力产业形成“总量扩大、结构优化、多元并举、安全可靠”和电网输送能力大幅提升的发展格局。
(一)全市用电量平稳增加。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88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达到40亿千瓦时,2019年至2020年用电需求逐年递增10%以上,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00亿千瓦时以上,其中工业用电量达到50亿千瓦时。
(二)配售电业务工作实现新突破。2019年,纳雍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规划方案获省能源局核准批复并进入实质性开工建设阶段。
(三)切实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紧紧抓住降低大工业用电价格作为降低工业企业成本的“牛鼻子”,认真贯彻落实电价调整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四)扩大清洁能源装机规模。以我市威宁自治县、赫章县现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为基础,全力打造全省最大的风光发电基地。到2020年,全市清洁能源装机224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16%。
(五)招商引资更具吸引力。通过改革,切实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使企业竞争力增强,获得更多市场与利润空间。激发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和活力,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快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
(六)增强电源保障能力。优化发展火电、大力发展风电、积极发展光伏太阳能发电,争取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支持,积极探索清洁能源就近消纳模式。到2020年,建成威宁变—奢香变500kv线路工程项目。
四、工作任务
(一)积极组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1.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满足电力市场交易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努力促成市内电力优势优先支持市内产业发展。按照构建体现市场主体意愿、长期稳定的双边直接交易市场模式的原则,积极引导、组织市场主体,按照交易规则,依托省电力交易中心,直接交易双方依法依规签订电力交易合同。鼓励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签订长期稳定的合同。积极搭建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用户等三方的市场化交易交流平台,定期不定期组织三方座谈协商,努力促成市内电力优势优先优惠市内电力用户、优先支持市内产业发展的利好政策,尽最大可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激发企业生产积极性,提升企业生产效益。(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毕节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2.积极推动电量打捆交易。按照遵循市场主体意愿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市场化交易原则,鼓励和支持市内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特别是鼓励和支持年用电量30(含)—800万千瓦时以下的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金沙经济开发区内年用电量30万千瓦时以下的一般工商业用户的用电量通过打捆并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促使我市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毕节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3.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充分利用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的政策优势,争取省相关部门和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部门的支持,大力推进“毕电送穗”直供电项目,努力扩大“毕电入粤”电量。帮助和支持大方电厂、毕节热电厂利用110千伏清水变至泸州电力输送通道,向四川省拓展用电市场,扩大跨省跨区直接交易电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能源局、毕节供电局,大方县政府、七星关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售电侧改革
1.加快推进产业园区组建售电公司。积极争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和贵州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鼓励园区单独组建或与电力企业合作组建售电公司,鼓励园区和电力企业依托自身优势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鼓励金沙县配售电有限公司(金沙经济开发区与贵州金元配售电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先行先试,向鸭溪电厂协议供应电煤,鸭溪电厂相应的发电量交由金沙县配售电有限公司进行销售结算。通过金沙县配售电有限公司积累经验,取得成效后,向全市推广。(牵头单位: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毕节供电局)
2.加快推进纳雍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建设。加快推进纳雍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规划编制及上报工作,力争2019年通过省发改委和省能源局的审查,并按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精神,提前做好项目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办理等工作的前期准备。(牵头单位:纳雍县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毕节供电局)
(三)认真推进电价改革,拉动市内用电需求
1.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继续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特别是制造业用电成本,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用户的电价政策,确保2019年我市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能源局、毕节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努力提升工业用电量。以黔希煤化工、织金煤制烯烃、纳雍煤制油等新型能源化工企业为重点,努力培育电力负荷,做大毕节电力市场,力争2020年新型能源化工产业用电量达到10亿千瓦时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色、冶金、化工等高载能企业,特别是用电价格降低幅度较大的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等有色金属产业链项目,提升我市工业用电量,拉动市内用电需求。努力挖掘现有企业的用电增量,特别要全力协调市内电厂对电煤供应量较好的煤炭企业尽最大限提高让利幅度,确保电煤供应,实现双赢。(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进一步优化电力结构
1.积极向上争取清洁能源指标。积极对接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在清洁能源指标分配中向我市倾斜。力争我市光伏、风电项目资源每年获省能源局批准的竞争性资源配置各5—10万千瓦。力争到2020年,我市清洁能源装机规模为224万千瓦,装机占比由2017年的12%提高到16%。(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2.争取全省风光清洁能源就近消纳综合区试点。以我市威宁自治县、赫章县现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为基础,积极向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申报威宁、赫章为全省风光清洁能源就近消纳综合区试点,提升我市风光资源的利用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能源局、毕节供电局,威宁自治县政府、赫章县政府)
3.加快发展风电。充分合理开发利用我市风能资源,加大风电项目建设力度,促进风电与观光旅游综合开发。加快推进纳雍县骔岭北、龙场、大滥坝,威宁自治县小海、雪山陡口子、雪山法地等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182万千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纳雍县政府、威宁自治县政府)
4.积极发展光伏发电。重点在光照资源较好的威宁自治县、赫章县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加快推进赫章兴发二期、文渊二期等光伏项目建设。放开用户侧太阳能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企业、居民投资建设太阳能分布式电源。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建设分布式电源。结合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和观光旅游,推进农光互补等综合开发,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扶贫。力争到2020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42万千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扶贫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威宁自治县政府、赫章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