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支持邮政普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支持邮政普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0〕17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州府发〔2018〕20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顶效开发区管委会:
《黔西南州支持邮政普遍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第九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日
黔西南州支持邮政普遍服务实施方案
自1998年邮政独立运营以来,黔西南州邮政在州委、州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州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及邮政服务能力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全州还有近一半乡镇无邮政服务网点。近年来随着全州经济快速发展,现有的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已经不能满足全州人民的通信需要,为更好的发展邮政事业,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根据新修订的《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贵州省邮政条例》以及《贵州省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意见》(黔府办发〔2010〕24号),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意义
邮政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长期以来邮政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权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邮政履行普遍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邮政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满足公民多层次、全方位的用邮服务要求,切实保障全州公民通信权利的实现,让全州人民群众享受到邮政服务的安全与贴切。同时为全州创造更多的公益性岗位,保障更多公民的就业权利,从而更好地稳定社会秩序,构建和谐、安定的黔西南。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健全邮政普遍服务保障机制,推进全州邮政普遍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保障和提高全州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邮政行业服务社会的作用, 推进全州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不断满足公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级职能部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推进邮政行业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促进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全州的实现。
三、总体目标
合理规划、稳步实施,积极争取中央、省对我州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力争在2012年前完成全州63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的补建工作;逐步在全州1097个行政村分期分批建立起适应当地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通邮需求的新型村邮站;并逐步建立覆盖全州县城以上城市的社区服务站、邮政报刊亭;在县以上的城镇建立起100个以上便民缴费一站通、2万户以上信报箱群,基本实现邮件传递到户、物流农资配送到村、金融服务到乡镇等多功能的全州邮政服务网络。
四、具体措施
(一)成立协调办公室。
为切实推进全州邮政普遍服务工作,推进邮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全州的有效落实。由州发改委牵头、州人社局、州城乡规划局、州工商局、州农扶委、州住建设局、州地税局、州国土资源局、州邮政局、州交警支队抽调人员组成综合协调办公室, 出台全州通用的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相关条例及优惠政策和具体实施步骤,推进工作的有效落实。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以半年为一个周期,进行各项工作的协调碰头,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二)将邮政设施纳入城乡规划。
按照邮政法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的建设给予支持,重点扶持农村边远地区邮政设施的建设。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住宅区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建,应当同时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的相关要求,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城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乡规划, 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建设给予支持,重点扶持农村边远地区邮政设施建设。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住宅区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建,应当同时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社区邮政服务站、信报箱、报刊亭等邮政基础设施。
(三)完善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
1.加快全州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进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0〕1720号)以及《关于贵州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发改交通〔2010〕1570号)的要求,我州63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已全面展开。按照“每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投资由中央补助16万元,土建和装修不足部份由省财政性资金配套12万元,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和相关规费由地方政府承担”的要求,我州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建设用地由各县(市)开发区人民政府依法无偿划拨,并负责拆迁费用和规费。由于该项目要求在2012年全面完工投入使用,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辖区内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设(规划)局、环保局等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确保按时完成全州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的补建工作。
2.加大新型村邮站建设力度。由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州邮政局、州农扶委、州人社局按照新修订的《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开展邮政进社区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100号)的规定具体筹划实施。由州发改委组织,州国土资源局依法划拨相应数量土 地,州人社局提供相应数量的公益性岗位,州邮政局进行邮政基 础设施的建设,共同努力完成全州邮政服务网络。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在2011年上半年前选择2-3个人口超过5000人的行政村来启动新型村邮站建设试点工作,然后逐步铺开,2012—2013年全面推进。努力打造农民增收、企业减负、政府管理优化的三方共赢模式,保障各类农村邮政物流配送业务的协调和平衡发展。
3.积极开展邮政进社区工作。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开展邮政进社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100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开展邮政进社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09〕39号)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州邮政进社区服务站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如下:(1)各级人民政府为社区邮政服务站无偿提供位于社区入口、中心地段或临街位置,面积一般在30至50平方米,原则上不小于20平方米的邮政服务用场地(可设在社区门卫或收发室、物业附属房、社区服务站等处)。对于不能提供场所的,也可以在社区入口、中心地段或临街位置提供相应场地,由邮政部门负责提供基本资金或材料进行修建,相关部门免收设施配套税费。(2)邮政部门负责对各社区邮政服务站提供邮政服务标识、相应的邮政专用工具和用品。社区邮政服务站主要服务项目:办理各类邮政业务,投递各类邮件、报刊;代收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各类居民费用缴费一站式服务;代售各类通信卡;代理保险;代理飞机、火车、汽车、彩票等票务业务。(3)社区邮政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各社区负责推荐,并与社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签订公益性服务岗位劳动合同,街道办事处为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办理各类保险手续。(4)邮政企业对社区邮政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免费培训,对日常业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以保证邮政服务质量。(5)为支持邮政进社区工作,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社区邮政服务站工作人员作为公益性岗位管理,社保部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按时发放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并按工作量由邮政部门计发各项邮政业务代办费。(6)为确保邮政进社区工作稳步推进, 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邮政进社区工作协调领导机构, 由分管领导负责,劳动保障、邮政、各社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组成, 负责推动辖区邮政进社区工作。并按职责要求,协调社区邮政服务站场地、人员、设备及时落实到位,以确保全州邮政服务进社区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4.要大力支持邮政报刊亭建设工作。邮政报刊亭是公共基础服务设施,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的载体。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邮政报刊亭作为报刊杂志零售的重要阵地,在引导正确舆论宣传、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创建学习型城市等方面起着积极的重要传播作用。全州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按照新修订《邮政法》及《贵州省邮政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场、车站、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邮筒、报刊亭、邮亭、阅报橱窗等设施,由邮政部门按照城市建设规划统一报建、统一管理。占地四平方米以内的邮政报刊亭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的要求,对城镇满足安装报刊亭条件的街道进行报刊亭的统一安装与管理,并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邮亭的工作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配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人员选定,交各县邮政局进行培训和管理,加快推进城市报刊亭建设工作,要让统一、美观的邮政报刊亭将成为城市一道亮丽的文化风景线,让邮政报刊亭为城市发展增加文墨底蕴。
5、加强接收邮件场所和城市信报箱建设工作。邮政服务关系到公民通信权利这一基本人权的实现。邮政信报箱(群)承载着居民个人信件、报刊等传递功能,是有效保障公民通信权实现、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基础设施。信报箱(群)作为城市集镇住宅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城市文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全州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各级邮政部门要按照《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集镇住宅信报箱(群)建设工作的意见》(黔建设发〔2008〕390号)的要求,对全州所有城镇居民楼进行信报箱(群)建设。(1)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文件对所有在建、新建的商品房和单位办公、住房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必须把邮政信报箱群列入整体规划的内容。信报箱群建设的费用由建设主体出资纳入住房整体建设中。(2)各设计单位要将信报箱群作为住宅楼房的必须配套设施列入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没有信报箱群设计和不符合信报箱群设计规范的,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各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将信报箱群规划设计纳入审查内容严格把关,对没有信报箱群设计或设计不符合规范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住宅楼房信报箱群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各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邮政信报箱)》(建标〔2000〕259号)、《住宅建筑规范》和《住房设计规范》(YDJ/T2009-9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楼房信报箱》(YZ/T0061-2001)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将信报箱(群)作为住宅楼房的必需配套设施列入设计内容,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图安装信报箱,不得擅自变更。(4)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信报箱(群)建设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监理单位要将信报箱(群)设施纳入施工监管范围,对未按图施工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由邮政部门对信报箱群建设进行验收确认,要将信报箱(群)作为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一并验收备案,没有设置信报箱(群)的,不予竣工验收。(5)对于已建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出资建设逐步进行配套完善,邮政部门给予提供指导帮助。(6)需要维修的信报箱(群)由产权所有者或管理者维修,也可委托邮政部门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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