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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2001]63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1-12-10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 国税发〔20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1-8-5                                       国税发〔2001〕8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具体会计准则逐步取代分行业财务制度后税收管理出现的新情况,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