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市饰面石材和方解石矿产资源配置改革的意见
安府发〔2014〕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安府发〔2017〕11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顺市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目录》 ( 2020-01-14)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2012〕18号)、《中共安顺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后发赶超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3〕24号)精神,深化我市矿产资源配置改革,充分发挥我市饰面石材和方解石矿产资源优势,促进安顺矿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安顺市饰面石材和方解石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大,但现有矿山生产规模小,资源利用粗放,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低,产业发展水平不高。通过深化资源配置改革,有利于增强资源保障能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资源加工企业壮大、实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有利于做大做强矿业经济、培育形成全市新的发展增长极。
(二)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立足于资源为产业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着力创造矿业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着力推进资源整合,着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与深加工一体化发展,着力优化饰面石材和方解石的开发和加工布局,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三)目标任务。饰面石材矿山企业生产规模达3万立方米/年以上,方解石矿山企业生产规模达2万吨/年以上。资源就地转化加工率到“十二五”期末达60%以上,到2020年达80%以上。引导新设矿权深加工企业和现有加工企业入驻已建成的饰面石材工业园区。“十二五”期末建成生产规模300万平方米/年以上的石材加工聚集区5个,全市饰面石材产能达2000万平方米/年以上。建成方解石深加工聚集区2个,全市方解石加工产能达15万吨/年以上。
二、建立健全饰面石材资源配置制度
(四)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科学合理编制矿产资源规划,以矿产资源规划为基础,合理编制饰面石材和方解石矿种的矿业权设置方案,注重与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做到不符合矿权设置方案的资源不出让,出让的资源优先向符合产业规划的深加工企业配置。
(五)完善资源储备制度。设立矿权储备机构,依据产业发展规划、资源深加工就地转化率及采矿权设置方案要求,由矿权储备机构组织拟出让矿区的地质勘查工作,储备一批可供出让的采矿权,资源配置由矿权出让机关按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有计划投放
(六)全面推行采矿权市场准入制度。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和产业规划布局,规范采矿权市场准入制度,引导饰面石材矿等优势矿产资源向本地深加工骨干企业集聚。一是申请配置资源的企业的登记注册、产能、技术经济指标、项目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等要达到省和市的有关要求。二是现有项目达到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要求,采矿权在法定有效期内所需资源量不足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配置;三是引导现有矿山企业建设资源深加工转化项目,拥有足够资源储量,但达不到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要求的企业,要在矿山投产两年内达到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要求。四是尚未开发的矿区,按照一个矿区一个项目主体的原则,依法配置给符合产业政策且达到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要求的项目,按项目需求量配置资源。五是申请配置资源的企业,要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及报批。
(七)健全采矿权市场退出机制。采矿权人无正当理由,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超过一年未进行生产、施工建设的,中断生产、施工建设连续一年以上的,超过矿山生产、施工建设期一年以上未建成投产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由采矿许可证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变更其经营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
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未达到现行生产规模和深加工能力要求、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整合条件但不参加整合的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
(八)推进矿山兼并重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稳妥推进饰面石材和方解石矿山企业兼并重组。按照相关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要求,推进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