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云地税二字〔2004〕92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4-12-08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更好地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符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