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已取消和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已取消和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全文废止】
吉地税发〔2004〕108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4-10-29
USHUI.NET®提示: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所转文件第一条、第二条失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