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事项方案》的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于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按照税法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提出《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方案》,已于2021年7月28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现予以公布。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8月17日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方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授权规定,统筹考虑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制定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相关减免税政策如下:
一、陕西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