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2〕24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玉政办发〔2015〕77号)规定,条文与( 玉政办发〔2015〕77号)不一致的,以( 玉政办发〔2015〕77号)暂行办法为准。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5月31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玉政办发〔2018〕26号)规定,决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补充规定》已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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