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5〕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单位: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以下简称《规定》),于2015年8月13日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第一部以部令形式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部门规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颁布实施《
规定》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
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
规定》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规定》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
规定》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
规定》的精神内容,切实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为构建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营造良好氛围。要从抓好从事继续教育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入手,把学习培训《
规定》与深刻领会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新形势、新精神、新要求、新任务结合起来,同加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继续教育工作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水平。
二、切实抓好《
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
《
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基本制度、管理体制等作了明确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法规和基本遵循。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
规定》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实际,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采取切实有效的贯彻措施,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扎实做好《
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要研究制定贯彻实施《
规定》的工作方案,把贯彻落实《
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认真贯彻落实《
规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法制化水平。要妥善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并结合实际制定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认定办法等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政策规定,确保《
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扎实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贯彻实施《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