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7〕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
关于加快黔东南州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好《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 ( 黔府办发〔2015〕3号)精神,构建起完备的现代物流体系,推进我州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全州物流业增加值达到24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
——物流基础设施更加完备。铁路枢纽功能明显增强,以高速公路为骨架的物流通道网络更加完善,建成覆盖全州的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物流园区、配送中心、仓储网点布局合理,乡村电商服务点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建成总产值100亿元以上物流园区3个。
——物流运行效率显著提高。通行环境明显优化,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物流服务市场逐步建立。到2020年,全州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17%左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物流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企业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和供应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和一批物流服务品牌加快形成。到2020年,培育3A级以上物流企业5家,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物流企业10家以上
——物流运作方式衔接更加顺畅。外连全国全省主要经济区域、内接州内重要节点的物流通道网络体系加快形成,建成一批功能较为完善、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省级物流园区。多式联运快速发展,城市社区和村镇末端物流网点布局加快推进。
——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物流信息平台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智慧物流云、智慧交通云、电子商务云加快建成,物流标准制定和应用进一步推广。到2020年,物流企业信息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二、建设便捷顺畅的物流通道
(一)优化物流交通。加快完善全州综合运输体系,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公路、铁路、航空、水运港口等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以沪昆高铁、沪昆高速、湘黔铁路等交通干道为支撑,构建东联长三角、西接黔中经济圈的横向物流大动脉。以贵广高铁、厦蓉高速、余凯高速等交通干道为支撑,建成北联成渝经济圈、南接珠三角和北部湾经济圈的纵向物流大通道。推进州内高速公路乡镇全覆盖,力争三年内所有乡镇驻地实现半小时进入高速。加快实施国省干道提升改造,全面提升乡村公路等级。加快“两江一河”航运通道建设。加密机场航线。大力发展低空飞行。(责任单位:州交通局、州轨道办、州民航局、州国资委)
(二)改善货物通关环境。规划建设黎平机场、凯里黄平机场临空经济产业园,推进凯里海关、凯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碧波物流园区(无水港)建设,争取设立黔东南综合保税区。依托高铁空港设施,谋划实施“高铁专列黔东南”“航空专线黔东南”等建设工程,为全州外贸物流提供通过便利。(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民航局、州轨道办、州商务局、州国资委)
(三)完善农村物流路网。加快推进农村地区资源路、产业路等功能性道路建设,支持乡镇充分利用邮政、供销网店以及客运站发展农村物流末端节点。结合农村地区产业分布特点,积极发展农村“货运班线”、快递班车,开展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货运服务。鼓励合规利用农村班线客车代运邮件和小件快递,健全末端小件快运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州交通局)
(四)大力推动智慧物流建设。支持物流企业、物流车辆、物流人员通过安装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加快手机上网寻货寻车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物流车辆的动态调度和监管,结合手机定位技术实现对货物的跟踪服务、车辆和货源位置搜寻,加快智能快件箱规划布局。(责任单位:州交通局、州住建局)
三、搭建物流产业发展平台
(五)加快建设一批物流园区。制定完善全州物流园区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物流园区布局,引导物流园区规范发展。依托铁路港、公路港、内河航运港和航空港,建设凯里碧波物流园、三穗公路港物流园、从江内河航运港物流园、天柱内河港物流园、黄平航空港物流园、黎平航空港物流园,大力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加快推进州级快递等专业园区建设,在凯里规划建设15万平米以上具备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商品展示等服务功能的快递专业园区,每个县(市)配置1-2个分拨配送中心。(责任单位:州工信委、州商务局、州发改委、州邮政管理局)
(六)加快建成物流综合性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完善基于“云上贵州”数据交换平台的物流信息交换开放标准体系,建设黔东南区域性智慧物流云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形成集物流信息发布、数据交换、跟踪追溯、智能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信息服务中心,支撑现代物流业发展对信息的综合需求。依托我州区域性物流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智能化运输系统,优化供应链管理。(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
(七)研究设立黔东南州物流交易所。整合州内资源,积极对外合作,依托“货车帮”等现代资讯技术资源,研究设立黔东南州物流交易所,打造第三方物流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为物流企业提供物流信息交易、物流设备交易、物流项目招投标、物流业产权转让、企业并购、融资咨讯等专业服务,促进物流资源交易,降低物流交易风险。(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
四、大力培育物流市场主体
(八)着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建立现代物流龙头企业服务直通车制度,对物流龙头企业,企业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挂牌服务、特事特办的方式解决企业项目审批、规划用地、融资服务、证照办理、便利通行等问题。集中政策和资金扶持和培育州级、省级重点物流企业。支持物流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宽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国土局、州交通局、州金融办、州工商局)
(九)稳妥推进中小物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物流龙头企业对中小物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投资参股物流企业。鼓励中小物流企业联盟合作,鼓励州内物流企业与中央在黔企业开展合作,积极参与中央在黔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或共同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引导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分离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组建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或与有物流经营范围的企业进行资源优化配置,重新组建新的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
(十)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围绕我州农产品及冷链、装备制造、建材、快递、医药、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物流企业。鼓励外来企业参与州内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合作经营。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到黔东南设立分支机构,争取知名物流公司在黔东南设立采购中心、区域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建立沟通全国甚至国际市场的物流网络,带动我州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
(十一)鼓励物流企业联动发展。在凯里规划建设区域物流中心,开展社会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鼓励物流企业建立联盟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和服务模式,通过联盟合作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引导物流企业利用行业系统内的仓储和运输设施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积极推进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在凯里、丹寨开展加工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工信委)
(十二)支持州内物流企业评级认定活动。支持和鼓励州内现代物流企业参与A级物流企业和物流企业信用评级认定活动,对A级物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大型专业物流设备引进和信息系统建设等给予支持和奖励,形成一批3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发改委)
五、创优物流市场发展环境
(十三)优化物流业发展的行政服务。州商务、交通、公安、运管、金融、工商、质监、税务、财政、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要积极简政放权,放宽各种准入限制,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周期,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阻碍物流市场发展和公平竞争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商务局、州交通局、州公安局、州银监分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财政局、州邮政管理局)
(十四)全面清理物流各类行政收费。对涉及物流业的各类行政收费项目进行检查清理,凡国家和省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可按照规定的下限标准执行。国家和省已明文取消的行政收费项目,不得继续收取。州县两级自行规定的行政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出台新的针对物流业的行政收费项目。(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十五)建立物流领域的负面清单。加快建立物流领域的“负面清单”,为物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快建立行业征信平台,出台企业失信行为惩戒办法,逐步将信用状况纳入各类准入门槛,建立从业企业和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公开和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人行)
(十六)加强物流市场监管。加快制定完善全州物流行业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的办法措施,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严格监管执法,强化执法责任,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强对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物流渠道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督促物流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商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
(十七)提升车辆办证年检等服务水平。在黔东南办理新车上牌或车辆年审,要确保半个工作日完成。在黔东南挂牌入户在外地营运的车辆,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办理车辆委托异地检验业务。我州物流车辆在外地营运需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要主动加强业务指导,提供优质服务,放宽物流企业自开发票、代开发票授权。(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
(十八)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交通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流的科学组织,根据当地的交通状况和物流业务发展情况,抓紧研究出台方便物流配送专用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和停靠的具体政策。要定期开展城市配送运力投放需求调查,合理规划和设定配送车辆通行区域和时段,推广港湾式路边停靠卸货作业模式和快速卸货技术,完善配送车辆通行、停靠有关的交通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州公安局)
(十九)加强物流统计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抓紧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业统计、工商注册等方面明确物流业类别,按《贵州省新经济统计报表制度》开展现代物流业统计调查。完善物流调查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指导和引导企业建立物流统计台帐,定期填报大、中型物流企业物流统计报表,对小型物流企业及物流个体户进行定期抽样调查。按季度开展全州物流运行景气指数监测,建立全州物流行业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州统计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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