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4〕8号 2014-01-20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筑府发〔2020〕19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筑府发〔2023〕10号)规定, 继续有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建设和发展的意见》(筑党发〔2013〕26号)文件精神,通过简政放权、政策倾斜等手段,真正实现“放权、让利、开绿灯”,努力为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氛围,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保支持
(一)提前享受参保待遇。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企业,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待遇。园区企业职工的无业配偶、子女均可按现行政策参加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再实行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应保险待遇,相关手续可就近在企业所在地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就近在居住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
二、就业支持
(二)实行岗位奖励补贴。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企业每吸纳1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三)实行创业补贴和场租补贴。在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内自主创业,并吸纳1人(含1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其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的,经认定可按规定享受4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4个月以内自主创业的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每月300元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4个月以内自主创业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企业符合认定标准,吸纳安置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岗3个月以上、同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额度为200万元的劳动密集型中小微型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单次贷款额度超过200万元的按企业吸纳安置对象人数控制在人均5万元以下,贷款期限2年,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含200万元)的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100%予以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市级财政各承担25%,同级财政承担50%,超出部份由企业承担。属就业扶持对象创业的,可享受20万元的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其中:5万元以下由中央财政承担;5至8万元,由省级财政承担;8至20万元以上由同级财政承担。
三、人才支持
(五)支持企业人才载体建设。实施企业建站支持计划,对新批准建立的省级以上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资金资助。职称评审政策向企业倾斜,企业留学回国人员、创造发明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其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举办海归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级职称专场评审会。
(六)支持企业培训基地建设。在评选我市高技能人才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时向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企业倾斜,对被评为贵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的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企业,按照培养和引进一名高级工1400元、技师1600元、高级技师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在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中选择1-2家管理规范、技能人才密集且鉴定工作基础好的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多元评价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激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
(七)实行技能人才奖励。在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时向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企业倾斜,获得称号的职工除享受省有关补助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加大竞赛选拔力度,对通过竞赛选拔认定为高技能人才的职工,按照高级工每人1400元、技师每人1600元、高级技师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企业聘用法定退休年龄内、从事本技术工作的高级技师每月补助500元。每年选送优秀高技能人才到省内外培训基地学习时向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企业职工倾斜。
(八)鼓励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企业可通过企业自行培训、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等方式,开展适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实效性强的技能提升培训。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组织开展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提升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至2000元的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开展以“师带徒”培训方式进行技能提升培训,按考核合格人数和培训期限,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培训补贴;企业根据实际,开展其它实效性强、有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工种和课时按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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