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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融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融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3〕18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遵府发〔2016〕12号规定,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和省驻遵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融资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2月26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融资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在项目建设融资上取得了较好成绩,融资规模、融资方式、融资平台建设等实现了较大突破。但是,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国家货币政策的调整,我市项目建设资金供需矛盾较为突出、项目融资的瓶颈制约越来越明显。为切实做好项目融资,有效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强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项目建设融资工作的重要性


(一)牢固树立抓融资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我市经济具有典型的投资拉动特征,投资是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导因素,关系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后劲和发展方式的转变;项目是投资的直接载体,做好项目融资是有效扩大投资的前提条件。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融资观念,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以缓解项目融资难为核心,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领域,扩大融资规模,加快建立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努力实现以平台促融资、以融资促投资、以投资促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二、着力提升投融资主体能力建设


(二)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建立政府资本金注入机制、投资补偿机制以及资产注入机制,通过注入优质资产、股权经营性项目反补公益性项目,增强融资平台融资实力和偿债能力,提高平台的信用规模和等级,增强市场化、多元化融资能力。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各县(市、区)金融合作试点工作。


(三)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政府可以合理支配的资金、资产、资本和资源,通过整合存量国有资产、赋予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权、增加国有资本金投入、提供专项补贴资金等方式做大做强现有公司,重点推动市国投公司、市投资集团公司、市产投公司、市水投公司、市铁投公司、遵义红旅集团、市高投司、市新区开投公司、市机场公司等市级投融资平台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扩大市级投融资平台资产规模和现金流量。大力培育投融资新平台,加快搭建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环保、“三农”、产业园区、民生事业等政策鼓励领域的融资主体。


(四)规范经营管理。授权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统筹管理职能,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多渠道解决公司收入来源不足,确保公司经营性收益对贷款本息全覆盖,使公司融资借入、管理、使用、偿还良性循环。


三、创新和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五)积极发挥信贷资金融资主渠道作用。鼓励市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总行直贷、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委托融资、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增加资金来源,支持在建、续建项目建设和列入国家、省、市立项的重点新建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单列信贷计划,对有还款能力、风险可控的融资平台贷款展期、续贷、增贷和借新还旧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各自总行对我市具有特色优势资源的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薄弱环节给予差异化政策支持。遵义银监分局、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要进一步强化窗口引领职能,督促引导市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我市项目建设,支持市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对市内重大项目、重点产业贷款不低于上年总量、不低于上年增幅。


支持各银行金融机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对已签订合同的贷款,提前做好信贷资金安排,确保贷款及时投放到位;对已达成意向的贷款,加快做好贷款项目审查和报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签订贷款合同,对达不到贷款条件的项目及时提出整改清单,帮助达到贷款条件;对于尚未落实资金来源的重点建设项目,要结合自身市场定位,多方寻求解决途径。


(六)加快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业主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等各类债券,筹集建设资金。在建重点项目业主要根据项目周期合理配置融资品种,适当增加企业债、中期票据等中长期债券融资工具比重,优化项目融资结构。市发改委、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各项目业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债券项目申报、审批工作。已获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债券项目要尽快完成债券发行工作;已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待批的债券项目要加强跟踪落实,促进发行方案尽快审核通过。


(七)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选择部分平台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做好全市培育工作,争取推动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上市,着力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鼓励和推动企业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增值服务作用和融资功能。


(八)大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负面清单模式,提高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比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的重点项目,吸引和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保险资金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九)着力扩大其他融资途径。大力促进股权机构发展,定期将市内适合股权投资企业投资的优质项目推荐给在本市注册并备案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支持其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鼓励支持各类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方式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发展。审慎使用BT、BOT等项目融资方式。


四、强化政府调控资源功能


(十)充分发挥土地融资功能。严格规范土地经营方式,优化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所有国有土地均应纳入政府储备,统筹经营土地,统一出让土地,确保土地收益最大化。对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新蒲新区、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下同)的国有土地由市土地收储中心统一收储,到2015年收储土地20000亩。收储土地由市政府根据融资需求统一配置。收储土地产生的收益市、区(县)两级按5:5分享,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的清理,该收回的坚决收回,收回土地全部纳入同级政府土地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