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黔府发〔2007〕1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现行有效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10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文件名称 发布机关、日期、文号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 1999年10月1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