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事局关于在职干部因私出境就业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人调〔1991〕2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7年3月20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1979-2014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人社发〔2017〕1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人才人事方面政策文件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2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各高校等院校,中央在闽单位人事(干部)处:
近年来,我省在职干部因私出境就业(含民间劳务输出,下同)日益增多,同时也陆续发现社会上某些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干部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一些部门和地区招聘在职干部输出劳务,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一些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在部分干部中造成思想混乱。为了搞好干部出境就业工作,扩大民间对外交往,促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