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全文废止】
京地税个[2009]5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9-02-24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函〔2009〕39号
)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9〕3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了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审工作。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人数为100人(名单见附件),每人奖金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教育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件: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名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名单
温儒敏 北京大学 马建章 东北林业大学
邓小南 北京大学 孙 毅 哈尔滨工业大学
王稼军 北京大学 吴 坤 哈尔滨医科大学
陈信义 清华大学 赵春晖 哈尔滨工程大学
励杭泉 北京化工大学 张锡勤 黑龙江大学
蔡美峰 北京科技大学 郑时龄 同济大学
王昆扬 北京师范大学 乔守怡 复旦大学
毛振明 北京师范大学 杨国荣 华东师范大学
荣朝和 北京交通大学 郁崇文 东华大学
高晓虹 中国传媒大学 卢家楣 上海师范大学
王 珊 中国人民大学 林志新 上海交通大学
焦永和 北京理工大学 钟 秦 南京理工大学
陈 洪 南开大学 吴镇扬 东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