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委关于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失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委关于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失效】
黔府办发〔2012〕4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黔府发〔2024〕3号)规定,全文失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民委《关于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30日
关于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民委
我省人口较少民族毛南族、仫佬族主要聚居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独山县、惠水县、福泉市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黄平县、麻江县的63个行政村(名单见附件)。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根据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民委发〔2011〕70号,以下简称《规划》)和2012年5月召开的全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切实改善人口较少民族民生为核心,以转变发展方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推动我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毛南族、仫佬族聚居区行政村基本达到“五通十有”,基本实现“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的目标。即:通油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和宽带,通沼气;有安全饮用水,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或增收产业,有学前教育,有卫生室,有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有体育健身和民族文化活动场地,有办公场所,有农家超市或便利店及农资放心店;贫困人口数量减少一半或以上;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达到当地平均或以上水平;1/2以上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所在州平均水平;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民生保障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毛南族和仫佬族聚居区发展更加协调、生活更加富裕、环境更加美好、社会更加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财政一事一议等民生项目为载体,大力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地区通达通畅工程,加快通乡、通村、通组道路建设和村寨内外道路硬化,实现村村通油路,20户以上自然村寨油路(水泥路)互通互连;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解决毛南族、仫佬族聚居区的工程性缺水和人畜饮水问题,实施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人均保灌农田达到0.5亩以上;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干线光缆建设,毛南族、仫佬族聚居的行政村基本通宽带、广播电视电话信号“户户通”;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快沼气池建设,农村沼气的入户率要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基本消除农村危旧房,对毛南族、仫佬族特色民居进行保护性改造,大力改善村容寨貌。
(二)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重点发展茶叶、蔬菜、果品、畜牧等产业,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形成区域布局合理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大户,培育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加大对毛南族和仫佬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开辟一批特色民族旅游线路,培育一批特色民族旅游乡镇和村寨,促进民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毛南族和仫佬族地区市场前景好、附加值较高的加工制造业和富有民族特色的产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和脱贫致富。
(三)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优先发展教育,改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设施条件,巩固提高“普九”水平,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教师队伍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双语”教育,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帮助他们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和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卫生服务网络,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全覆盖;加快发展民族文化事业,优先建设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文化站(室)、场馆,挖掘整理传承毛南族、仫佬族文化,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
(四)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围绕培育特色产业、提高实用技能、改进生产生活方式,加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培养一批懂技术、有头脑、会经商的创业人和致富带头人,建设一批劳动力培训中心;加强村支两委班子建设,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努力使他们成为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和发展的领路人;按照“四帮四促”的要求,选派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懂市场经济的干部到毛南族、仫佬族地区挂职,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尽快脱贫致富。
(五)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加大对水土流失治理的支持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黔东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地县落实、整村推进”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
(二)协同配合,整合力量。省民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落实国家《规划》的牵头责任,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主动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盘子统筹安排,按照职责分工,争取国家对口部门的大力支持,做好相关领域项目的组织实施。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文化、卫生、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在安排项目时,要把毛南族、仫佬族聚居的63个行政村列入本部门的项目规划,并优先安排实施。其他部门要围绕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五通十有”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工合作,积极扶持,形成合力。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借鉴“十一五”期间扶持毛南族发展的成功经验,做好“十二五”时期人口较少民族扶持工作,加快对毛南族聚居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茶叶、果品、畜牧等重点产业发展,实施一批符合本地资源条件、有成长前景的产业项目,让毛南族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对新增列入国家“十二五”扶持发展规划的仫佬族聚居村,要集中资金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整合力量,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四)优先安排,确保投入。在用好国家对我省扶持毛南族、仫佬族发展工作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对口部门加大对扶持毛南族、仫佬族发展的投入;省级和黔东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的资金和项目要优先向毛南族、仫佬族聚居地区倾斜,把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建设成为我省民族地区优先发展区,确保如期实现国家规划确定的扶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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