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9-12-19 固政规发〔2019〕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固政规发〔2021〕2号)规定,将第四条第八款“优待对象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到本辖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就学;因工作调动、居住地变更等,其子女需转学,按有关规定及时、优先办理学籍等相关手续”修改为“符合条件的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部门应当予以及时办理,对参战退役军人、属于烈士子女和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尊重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工作安排,结合固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优待对象为户籍在固原市行政区域内的退役军人以及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优待对象”)。
第三条 市、县(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优待对象优待工作。
第四条 向优待对象发放《固原市双拥卡》,优待对象持《固原市双拥卡》在固原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以下优先或优惠待遇。
(一)免费游览固原市辖区内政府投资兴办的旅游景区、纪念馆、博物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
鼓励民营的上述场所对持有《固原市双拥卡》的优待对象给予优待。
(二)在固原市各级医疗服务机构设置“退役军人及三属优先”标识,开通门诊就诊绿色通道,持《固原市双拥卡》就医享受优先挂号、就诊、交费、取药、住院等服务。
(三)固原市行政区域内的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设置“退役军人及三属”购票窗口,持《固原市双拥卡》享受优先购票待遇。
(四)优待对象持《固原市双拥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五)固原市辖区内金融、政务服务中心(市民大厅)等公共服务机构设置“退役军人优先”服务标识,优先办理。有条件的开设“专窗”办理。
(六)优待对象持《固原市双拥卡》享受法律援助;
(七)家庭住房条件困难的优待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和公租房,优先安排入住。
(八)符合条件的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部门应当予以及时办理,对参战退役军人、属于烈士子女和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