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东南府发〔2016〕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黔东南府发﹝2018﹞3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黔东南府办发〔2018〕4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黔府发〔2015〕 2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州就业创业工作,真正把省委、省政府有关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就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是新形势下指导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针对经济新常态下就业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精神,从全州工作大局出发,从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站位出发,切实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要以推动大众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创业为重点,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就业统计监测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努力保持就业局势长期稳定。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细化操作流程,努力提高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所有政策尽快付诸实施。妥善处理好政策衔接与工作衔接,确保过渡期政策落实不断档,扶持对象不受影响。
二、围绕目标,扎实推动工作向前迈进
要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通过发展大数据、大旅游、大健康、大文化、大农业产业,强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工作,全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夯实创业就业基础服务,打造一批就业创业品牌,树立一批创业典范,进一步实现高质量的充分就业,确保全州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十三五”期间,全州累计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8万人以上,创业培训1.25万人以上;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左右;全州至少建成16个创业孵化基地和40个创业基地;累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万人次;成功创业1万人以上,其中农民工返乡创业0.8万人,带动就业不少于4万人。
三、营造氛围,着力催生就业创业发展新动力
一是大力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落实担保基金筹集补充机制,将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贴息周转金制度,凯里市每年整合担保基金不少于200万元,其他县不少于100万元,各县(市)整合贴息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各级财政要按照规定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贴息足额、及时、到位,着力解决制约创业担保贷款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到应贷尽贷。对不以盈利为目的,承担创业贷款担保工作的政策性、公益性担保机构,取消许可。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政策性、公益性担保机构,按照实际放贷总额的1%的比例给予工作业务奖补,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二是培育创业创新平台。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2016年底前,每个县(市)至少要建设1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州财政局制定创业孵化平台的补贴办法,根据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的创业服务内容、工作实效及费用减免情况,给予适当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三是营造全民创业良好氛围。通过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
四、更新理念,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创新模式促进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