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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2013〕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龙政综〔2017〕211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2〕13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畅通运动员升学、就业渠道,保障运动员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各级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运动员文化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制度。每学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和文化教育情况,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领导;形成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的工作机构,并要指定专人负责。

  二、健全机制,完善运动员文化体系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高度重视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工作,各级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拓宽“教体”结合路子,加快促进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的资源整合。建立并完善运动员的九年义务教育、高中(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等文化教育体系,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实效,培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育人才,为我市体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三、完善市、县两级少年儿童体校管理

  (一)市县两级少体校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与当地中小学校紧密结合,积极采取多种办学形式,将文化教育统一纳入普通中小学管理体系,保证运动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教育基本质量要求。

  (二)各级各类体校要严格依照训练大纲对运动员进行科学系统训练。按照不同项目和不同年龄阶段运动员的训练规律,科学合理制定训练计划,确保运动员的文化学习时间。要把运动员文化教育与运动员训练竞赛、向上级输送体育人才同时纳入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文化课教师参照体育教练员享受一定比例的运动员输送奖励和成绩奖励。

  (三)坚持科学选苗育才。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共同完善运动员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选拔标准,严把“入口关”;建立健全运动员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考核机制,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训练竞赛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奠定管理基础,提供制度保证。

  (四)统筹学习训练安排。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全国青少年教学训练大纲,科学统筹学训安排,提高文化学习效率和运动训练质量。

  四、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市、县两级少体校的正常运转及业余训练经费、文化教育经费,由同级财政分别纳入体育、教育部门预算保障;逐步加大业余训练和相关补助经费投入,提升业余训练水平,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及时调整提高业余训练运动员伙食补助标准。对困难家庭运动员,由市财政及运动员原籍县(市、区)财政给予资助,鼓励慈善机构予以帮扶。

  五、完善运动员再就业工作体系

  (一)继续发挥退役运动员的体育特长,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妥善安置代表本地区参加全省运动会及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制定接收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相关政策,激励退役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