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快递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4-02-16 铜府发〔2014〕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铜仁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公告》 ( 2020年11月30日)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铜仁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2021年6月28日)规定,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快递服务业是正在迅猛发展的新兴产业,是现代物流和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我市快递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 国办发〔2011〕3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快递行业发展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254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铜党发〔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四化同步、一业振兴”发展战略,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加大科技应用为手段,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竞争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快递物流体系,基本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对快递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发展目标
1.产业规模和业务总量明显提升。力争到2015年快递服务收入达5000万元,出口业务量达120万件,年均增长速度达28%以上。培育年业务收入过1000万元的企业1家,过500万元的企业2家,过200万元的企业8—10家,就业岗位达到5000个。
2.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到2015年,基本建成商品出铜快递物流体系,国内省会城市全面实现2日送达,中等城市3日送达,重点城镇5日送达。市内县城全面实现快递24小时送达,乡镇全面实现48小时送达。快递企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建成武陵山区铜仁快递物流园和中转中心,快递物流信息全面自动化、现代化。
3.行业监管及服务机制不断完善。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5%以上,行业服务社会用户满意度达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快递物流网络建设。将快递物流园、中转中心和配送网点纳入城市总规修编和城市交通发展总规划,对全市快递物流体系的功能布局进行合理配置。在铜仁主城区规划建设一级快递物流园区,保证快递物流园区30公顷以上用地,在各区(县)规划建设快递分拣中心,在乡镇建设快递配送网点,形成功能配套、方便快捷、服务高效的三级快递物流网络。加快快递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坚持快递运输系统网络化、智能化、现代化的发展方向,逐步建立完善以仓储、配送、运输调度、快件跟踪等为主要内容的快递管理和服务系统,构建公共信息网络平台,提高快递业信息化整体水平。
(二)培育繁荣快递服务市场主体。加大快递物流资源整合力度,优化物流资源配置,实现快递企业之间、快递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深度融合。优化行业结构,扶植本地现代快递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引进国内外知名快递企业进驻铜仁,培育一批具有规模和实力的快递企业和物流服务品牌,形成规模化、规范化、网络化、品牌化、高效率的现代快递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全市区域物流竞争力的提升。
(三)加快出铜快递物流体系建设。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成“淘宝网—特色中国·铜仁馆”和各区(县)电商分馆,为铜仁产品出铜创建平台。保障物流源头农特产品、工艺品货源供给。在市、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一批基础好、水平高和调出量大的农特产品、工艺品核心产区;着手开发一批资源有优势、增产有潜力的农特产品后备产区以及生产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的工艺品生产基地,确保农特产品、工艺品市场需求。加强旅游商品快递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快递企业在市辖各景区开设服务网点,加强与旅游商品开发公司和旅游商品加工专业合作组织的深度合作,形成覆盖全国的旅游商品快递物流体系。
(四)提升快递服务业科学化水平。鼓励快递企业发展先进的配送组织模式,通过集中存储、统一分拣、按点配送、计划运输的方式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升效率。鼓励快递企业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件配送体系,探索“仓储一体化”等新型配送模式,提升电子商务配送水平。引导企业开发使用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先进设施设备,大力推进标准化仓库和专业仓库建设,推广标准化托盘、自动化搬运装卸工具、无线射频识别技术、配送路径优化技术和配送车辆动态导航技术的应用。
(五)健全快递服务行业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邮政法》、《贵州省邮政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快递企业分类管理,完善快递物流调查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督促快递企业做好快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大力推进寄递业技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寄递业实名登记、收寄验视制度,落实寄递业治安管理责任,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政策支持
(一)行业准入政策。放宽快递企业准入条件,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设置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凡新办快递企业,注册资本按国家快递行业准入相关规定的最低注册标准执行;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快递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对入驻铜仁的大型快递企业,其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审批手续后,其法人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到邮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可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优先为快递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法规范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公安、消防、工商等方面的审批手续,针对快递企业的资质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快递企业的服务工作,破除地区封锁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为快递企业在铜仁设立法人、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便利,鼓励快递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确立快递服务业的产业地位,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业统计、工商注册、土地使用及税目设立等方面明确快递服务业类别。
(二)财政扶持政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或参股形式投资快递企业,享受与微型企业同等的“三个15万元”扶持政策。对快递企业引进设备、技术改造、应用软件开发、扩大生产等经营活动,财政可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并购国有、集体企业,在资产处置、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参照执行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鼓励快递企业入驻园区和开设旅游景区配送网点,在租金支付的期限、方式等方面可给予优惠,在用水、用电方面实行与工业同价。支持快递企业扩大铜仁商品输出服务量,实行财政奖补机制。对经由快递企业出铜的民族特色工艺品、地方特色商品,由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补贴范围进行审核后,对出铜商品寄递量按2元/件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自2014年起连续补助三年。围绕“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市邮政管理局认真制定考核细则,对发展快、声誉好的快递企业实行分类奖励,对年内前三名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三)税收优惠政策。对入驻铜仁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快递企业参照本市招商引资企业给予税收政策优惠。依法对快递企业进行税费征收管理,严禁违规增加税费负担。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快递业务的分别按“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6%的税率和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