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的通知
宁人社〔2021〕74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 人社厅发〔2020〕80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 (
闽人社文〔2021〕4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