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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附件下载: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来源:财政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