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技能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技能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人社发〔2021〕4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技能广西行动”。现将《“技能广西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各地,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30日



“技能广西行动”实施方案



技能是强国之基、立业之本。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养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技能人才,推动广西工业振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十四五”期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技能广西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改革创新、需求导向原则,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我区重点产业发展,以培育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广西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对标世界技能大赛、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建设适应现代产业体系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推动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开展“技能广西行动”,大力实施“广西技工”工程,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广西工匠,带动技能人才梯次发展,全面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实现技能强区目标。“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力争到2025年末,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5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180万人,劳动者凭借技能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技能人才对广西经济增长贡献率持续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技能广西”政策制度体系

1.完善技能人才发展政策体系。全面系统谋划“十四五”期间技能人才发展目标、工作任务、政策制度、保障措施,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工作政策制度体系,为全区技能人才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指导。

2.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体系。加强职业培训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3.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健全完善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强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技能人才评价环境。

4.构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自治区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推广集中开放、赛展结合的职业技能竞赛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办赛。

(二)推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

5.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对接广西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形成人力资本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良性循环。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健全以技能需求和技能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体系。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建立实名制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

6.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发展。深化技工院校改革,促进技工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把技工院校建设成为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指导等功能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基地,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推动将技工院校纳入统一招生平台。“十四五”期间,全区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在12万人左右,毕业生就业率97%以上。

7.支持技能人才创业创新。开展技能人才创业创新培训,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技能人才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建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国家基础研究、重点科研、企业工艺改造、产品研发中心等项目。鼓励技能人才专利创新。组织全区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大赛,培育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能力。

8.开展劳务品牌技能培训。以“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等“八桂系列”劳务品牌为重点,开展劳务品牌技能提升行动。建立统一的培训考核标准,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层次评价体系。采取“市校企”三方合作模式,鼓励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优质培训资源,承担“八桂系列”劳务品牌职业工种培训任务。引导“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在岗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动员区内外有资质有能力的培训机构参与劳务品牌技能提升行动,培养一批高素质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广西工匠。

9.加强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对脱贫人口、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易地安置群众、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根据其培训意愿和就业意向,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动员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脱贫家庭子女到技工院校参加技工教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持续实施“技能强企”行动

10.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行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的联合培养模式。支持各类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突出高技能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发展壮大产业工人队伍。鼓励企业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学徒制培训。鼓励行业协会参与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

11.深化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持续推进“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模式,发挥技工院校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企业技能人才需求,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帮助企业储备多层次技能人才。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及人力资源产业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企校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上深度融合,共同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契合企校需求,整合企校资源,建立企校资源集群,构建企校发展联通、需求互通、资源融通的双赢合作格局。支持企校开展数字技能、绿色技能等领域技能人才联合培养。

12.广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行业企业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上升为企业发展战略,通过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技师研修制度、自办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等形式,结合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通过脱产、半脱产培训、岗位练兵、岗位培训、班组长培训、技能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

13.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促进技能人才成长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支持企业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初期,广泛开展定级评价。可根据岗位条件、职工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等,参照有关规定直接认定职工职业技能等级。支持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企业岗位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