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用人单位终止与工伤职工续存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用人单位终止与工伤职工续存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
闽劳社函〔2006〕4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7年3月20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1979-2014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人社发〔2017〕1号)规定,继续有效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请示》(榕劳力[2006]435号)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
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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