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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做好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做好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8〕9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7年3月20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1979-2014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人社发〔2017〕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设区市人事局,有关省直单位,高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优秀人才成长,促进创新团队和学术技术梯队建设,现将省人事厅今后一个时期选送优秀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院士和知名专家身边学习进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选送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实验室访学进修,是加强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这项工作,大力培养我省在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开发以及现代管理等领域的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和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能力,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进步。
二、对象条件
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骨干中思想品德好,学风严谨;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对表现突出的年龄和学位可适当放宽。
符合上述条件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一线的创新人才、承担重点项目课题人才,以及我省产业发展紧缺急需人才,要给予优先选送培养。
三、培养方式
访学进修采取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方式。人选在导师指导下,可参与其课题研究,并跟随导师的学术团队开展科研攻关和学术交流;也可自拟科研课题(课题项目、经费、成果等有关协议经由双方商定),借助其学术技术力量开展项目攻关,达到培养提升的效果。
(一)课题选定。人选申请访学进修应当认真选定研修课题,所选项目课题应具有学术技术价值和先进性、创新性。要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的科学技术问题和重点学科建设考虑选题,并要求做到研修目标明确,内容具体。
(二)导师选择。人选要根据自身学科专长、科研课题和专业技术发展需要选择导师。可自行联系国内(含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作为访学进修的导师,也可由选送单位或省人事厅(专家处)协助联系导师。导师承担者主要应当是院士和知名专家或其所在学科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四、计划安排和组织方式
访学进修资助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各有关单位于每年的三季度前向省人事厅申报计划,省人事厅根据培养需要和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于每年年底前印发下一年度资助访学进修人员计划。该项访学进修工作的组织方式,采取省人事厅统一指导、统一计划,各选送单位根据计划安排和人选情况组织实施的办法。选送对象可以申请省人事厅工作渠道安排访学进修,也可以从各单位工作渠道安排。
五、访学进修期限
安排在祖国大陆访学进修的,一般为3个月~半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1年;到香港和台湾地区的一般为1~3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半年)。
六、经费支出和培养资助
在年度计划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