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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2008〕20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8-02-20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