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8-04-07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1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省局稽查局:
2007年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继往开来的一年。全省地税系统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做到了早宣传、早筹划、早行动,经过了不懈的努力,克服了种种困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进一步巩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成果,推动我省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申报工作的全面开展,现将有关后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