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流动人口在我市居住时间计算方式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流动人口在我市居住时间计算方式的通知
莆政办〔2019〕8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31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莆政综〔2020〕10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于2019年9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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